關于申報2017年度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促進外資企業投資發展專項資金的通知
文章來源:天領知識產權 發布者:天領知識產權 發布日期:2018-08-06 瀏覽數:12各園區辦、有關單位:
為促進東湖高新區外資企業投資發展,營造優良營商環境,根據《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關于促進外資企業投資發展的若干政策及實施細則的通知》(武新規[2017]8號)(以下簡稱《政策》),現就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對象
本次專項資金支持對象需符合以下條件:參加并通過2017年10月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促進外資企業投資發展專項資金預申報,具體名單見附件2。
二、支持范圍
本次申報針對2017 年6 月1 日-2017 年12 月31 日期間發生且符合政策規定的相關事項。
三、其他事項
1、外資企業按照自愿的原則,自主申報。同一外資企業的不同事項可根據不同條款分別申請,同時享受《政策》中各項支持政策。
2、同一外資企業因同樣或類似原因可同時享受高新區多項政策,或同一事項符合本政策多項條款的,按從高不重復原則落實。
3、享受本政策的外資企業應承諾5 年內不遷離注冊及辦公地址、不改變在東湖高新區的納稅義務、不減少注冊資本,如被扶持企業違反承諾,將追回已發放的獎勵資金。
二、申報條件及要求
(一)落戶發展獎勵:
1、新落戶企業外資實繳注冊資本達到500 萬美元(或等值貨幣)但是低于2000 萬美元(或等值貨幣)的按照實際出資的3%給予一次性獎勵;實繳注冊資本達到2000 萬美元(或等值貨幣)但是低于5000 萬美元(或等值貨幣)的按照實際出資的4%給予一次性獎勵;實繳注冊資本達到5000 萬美元(或等值
貨幣)的按照實際出資的5%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人民幣。
2、已落戶企業增加注冊資本金的參照上述政策執行。
3、需提供資料:
(1)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2)銀行收款憑單(備注欄需注明“投資款”、“出資款”等相關信息);
(3)驗資報告;
(4)2017年度企業審計報告,
(5)5 年內不遷離注冊及辦公地址、不改變在東湖高新區的納稅義務、不減少注冊資本的承諾函。
(二)企業投資獎勵。
1、主營業務為生產制造的外資企業,其固定資產實際投入達到500 萬美元(或等值貨幣)但是低于1000 萬美元(或等值貨幣)的,按照6%比例給予獎勵;固定資產實際投入達到1000 萬美元(或等值貨幣)但是低于3000 萬美元(或等值貨幣)的,按照7%比例給予獎勵;固定資產實際投入達到3000 萬美元(或等值貨幣)但是低于5000 萬美元(或等值貨幣)的,按照8%比例給予獎勵;固定資產實際投入達到5000 萬美元(或等值貨幣)的,按照10%比例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3500 萬元人民幣。
2、需提供資料:
(1)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2)實繳注冊資本到位的銀行收款憑單(備注欄需注明“投資款”、“出資款”等相關信息)和驗資報告;
(3)固定資產購置明細賬(帶憑證號);
(4)固定資產購置合同、發票、銀行付款憑單;
(5)2017年度企業審計報告;
(6)5 年內不遷離注冊及辦公地址、不改變在東湖高新區的納稅義務、不減少注冊資本的承諾函。
(三)企業研發獎勵。
1、主營業務為研發的新落戶外資企業,其年度購買研發設備金額和實際支出研發費用達到500 萬美元(或等值貨幣)但是低于1000 萬美元(或等值貨幣)的,按照兩者總費用的2%比例給予獎勵;購買研發設備金額和實際支出研發費用達到1000 萬美元(或等值貨幣)但是低于3000 萬美元(或等值貨幣)的,按照兩者總費用的3%比例給予獎勵;購買研發設備金額和實際支出研發費用達到3000 萬美元(或等值貨幣)但是低于5000 萬美元(或等值貨幣)的,按照兩者總費用的4%比例給予獎勵;購買研發設備金額和實際支出研發費用達到5000 萬美元(或等值貨幣)的,按照兩者總費用的5%比例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2000 萬元人民幣。
2、需提供資料:
(1)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2)實繳注冊資本到位的銀行收款憑單(備注欄需注明“投資款”、“出資款”等相關信息)和驗資報告;
(3)2017年研發設備購買和研發費用明細賬;
(4)研發設備購置和研發費用支出合同、發票、銀行付款憑單;
(5)2017年度企業審計報告;
(6)5 年內不遷離注冊及辦公地址、不改變在東湖高新區的納稅義務、不減少注冊資本的承諾函。
(四)場地補貼。
1、新落戶外資企業在東湖高新區內購買廠房或辦公用房用于辦公或生產自用的,按照實付購買金額的10%給予補貼,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500 萬元人民幣;租用廠房或辦公用房用于辦公或生產自用的,按照實付租金的25%給予補貼,年補貼金額不超過100 萬元人民幣。
2、需提供資料:
(1)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2)實繳注冊資本到位的銀行收款憑單(備注欄需注明“投資款”、“出資款”等相關信息)和驗資報告;
(3)購買或租用廠房、辦公用房的合同和發票;
(4)購買或租用廠房、辦公用房的銀行付款憑單。
(5)2017年度企業審計報告;
(6)5 年內不遷離注冊及辦公地址、不改變在東湖高新區的納稅義務、不減少注冊資本的承諾函。
(五)貸款貼息補貼。
1、新落戶外資企業貸款可按照貸款利息的25%享受貼息,單個外資企業年貼息總額不超過300 萬元人民幣。
2、需提供資料:
(1)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2)實繳注冊資本到位的銀行收款憑單(備注欄需注明“投資款”、“出資款”等相關信息)和驗資報告;
(3)貸款合同和銀行付款憑單;
(4)2017年度企業審計報告
(5)5 年內不遷離注冊及辦公地址、不改變在東湖高新區的納稅義務、不減少注冊資本的承諾函。
(六)人才培訓補貼。
1、主營業務為生產制造的新落戶外資企業的新增人員,非應屆生補貼標準為500 元人民幣/人,應屆生補貼1500 元人民幣/人,單個外資企業年補貼不超過500 人次;主營業務為研發、軟件和服務外包、集成電路設計等外資企業的新增人員,非應屆生補貼標準為2000 元人民幣/人,應屆生補貼3000 元人民幣/人,單個外資企業年補貼不超過500 人次。
2、需提供資料:
(1)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2)實繳注冊資本到位的銀行收款憑單(備注欄需注明“投資款”、“出資款”等相關信息)和驗資報告;
(3)2017年主營業務收入明細賬;
(4)2017年6月1日社保在冊員工名單;
(5)2017年12月31日時社保在冊員工名單(注明是否為應屆生);
(6)應屆畢業生畢業證書復印件;
(7)2017年度企業審計報告;
(8)5 年內不遷離注冊及辦公地址、不改變在東湖高新區的納稅義務、不減少注冊資本的承諾函。
(七)高管人才獎勵。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本條暫停兌現。
三、申報說明
1、單位填報各項申報金額時,均填列本幣金額及單位。與人民幣的轉換均以2017年12月31日匯率為準。
2、企業訪問“中國光谷企業協作平臺”(網址:https://www.ovcc.org.cn),按提示完成注冊,完善單位信息,并按要求完成網上材料的填寫和提交。
3、按申報獎勵類型相應提供所需材料,加蓋公章掃描成電子版,不同申報事項可用隔頁,不同事項的同一材料不用重復提供,將電子掃描版在網上申報系統提交。
4、申報內容須客觀真實,企業申報資料提交后,將抽取部分企業進行現場核查,如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取消補助或獎勵資格并列入失信企業黑名單。因材料不全、復印件不清晰無法辨識、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無關材料導致無法核定補貼(獎勵)金額而造成的損失,由申報單位自行負責。
5、本次申報截止時間為2018年8月17日17:00前。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及電話:汪聰15927120645 劉虹67880111
地址:高新大道777號光谷公共服務中心7號樓5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