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知識產權局關于印發2019年知識產權轉化引導與發展專項(知識產權“三大工程”)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
文章來源:天領知識產權 發布者:天領知識產權 發布日期:2019-04-17 瀏覽數:120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知識產權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湖北省知識產權轉化引導與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湖北省知識產權局項目管理辦法(試行)》和《湖北省知識產權局關于印發知識產權“三大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的有關要求,現制定2019年知識產權轉化引導與發展專項(知識產權“三大工程”)項目申報指南,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為湖北省轄區內高等學校、科研機構、企業和行業組織等,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不受理個人申報項目和指南以外的項目。
(二)申報單位應按照項目申報指南要求如實填寫申報材料,每個法人(單位)只能申報一個項目(高校可申報高價值知識產權培育工程和知識產權運用示范工程各一項),不得重復或多頭申報。
(三)申報單位對項目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負責。對申報單位弄虛作假、騙取專項資金的,依照相應法律法規嚴肅處理,追回財政資金,3年內停止其申報專項項目資格。
二、申報材料
擬申報單位申報前須仔細閱讀《湖北省知識產權局關于印發知識產權“三大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詳見湖北省知識產權局網站:zscqj.hubei.gov.cn),確定申報項目類別,并按相應類別指南要求提交材料:
(一)項目申報書。
(二)營業執照副本(高校院所不用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三)項目申報書中要求的其它有關證明材料。
三、工作流程
(一)項目申報。申報單位按照“知識產權‘三大工程’”指南要求申報,申報材料一式兩份,同時須提交電子件(附件證明材料需掃描)。
(二)初審推薦。各市(州)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按屬地的原則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擇優推薦并加蓋公章報送至省知識產權局相關處室,部屬及省屬本科院校、國有大中型企業可直接申報。
(三)形式審查。省知識產權局對申報項目進行形式審查。
(四)專家評審。省知識產權局根據當年度申報項目情況,組織專家評審,擇優納入省知識產權專項項目庫。
(五)項目立項。省知識產權局依據專家評審意見,經局長辦公會審定后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簽訂任務合同書。
四、申報時間
申報截止時間為2019年5月6日17:00時,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2019年湖北省高價值知識產權培育工程申報指南.docx
2.2019年湖北省重點企業知識產權海外護航工程試點企業申報指南.docx
3.2019年湖北省知識產權運用示范工程項目申報指南.docx
湖北省知識產權局
2019年4月12日